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精选8篇)
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精选8篇)
文章摘要: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全区即日起至10月31日疫情防控要求温馨提示如下:
一、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辖区群众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省出行,提倡本地游、周边游。非必要不前往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有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并详细提供出行行程。
二、省外及边境口岸城市返(来)区人员要提前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进行“落地即检”;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和境外返回人员要如实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入区后配合社区(村)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以及因不主动报备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辖区内各民宿、日租房业主在营业前要向属地社区(村)和公安派出所报备,精准把握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住宿人员工作台账,对住宿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省外和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同时引导相关人员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上报不及时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业主法律责任。
四、请您在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时,主动配合测温、扫码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请省外自驾游人员主动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入住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人员要主动落实“落地即检”、实名登记、测温扫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五、请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告,并原地等待,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六、请您随时关注自己和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到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要主动配合药店进行实名登记。
七、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集、聚餐,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风险。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第二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为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播扩散,特就以下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本地过节。尽量减少出XX市出行,提倡本地游、周边游,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要主动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前往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级市,严格限制前往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家属非必要不离沧。
二、严格涉疫报备。由7日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入沧人员、由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入沧人员、由境外入沧人员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
三、规范分类管理。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入沧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七天三检;涉疫县(市、区)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3天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对7日内有全域静态管理涉疫县(市、区)旅居史入沧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七天三检。
四、强化核酸查验。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入沧和离沧人员,均需在交通场站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周密“落地双检”。所有入沧人员在第一落点,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抗原结果无异常方可离开;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严禁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加强景区防控。所有景区、景点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游客数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优化游览路线,避免人员拥堵。
特此通告!
第三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扩散蔓延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流动不断增加,外防输入风险压力加大,为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主动申报
近期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永返永人员,须提前2天通过微信、支付宝登录“XX防疫码”自主申报或拨打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电话、12345政务热线申报,也可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或入住酒店申报。酒店、宾馆等场所要主动开展重点地区来永返永人员排查,对排查到的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对没有提前申报的来永返永人员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对存在故意隐瞒轨迹、逃避查验等行为,如涉嫌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二、倡导就地过节
请市民朋友国庆假期前后尽量减少离温及跨省出行,建议选择本地游、周边游,如确需出行,请提前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状态和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配合核酸检测
省外来永返永人员持48小时阴性核酸证明抵永,完成核酸落地检后实行两天两检,每次间隔24小时;省内市外来永返永人员实行落地检,如有12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包括未显示结果的,且来自非高中低风险区的,可不重复采样,后续纳入县内3天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范畴。
请市民朋友与其他在永人员配合落实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按照相应频次执行。
四、主动扫码验码
请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各类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XX防疫码”。须核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须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KTV、网吧、足浴店、按摩店、艾灸馆、麻将馆、棋牌室、歌舞厅、桌游室、酒吧、迪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美容院、洗浴中心〈母婴洗浴〉等密闭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落实“三色管理”机制,在显眼位置予以标识,对严重违反“场所码”扫码相关规定的场所,要按规定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五、严格活动管理
1、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人员聚集性活动(包括会议、展会、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举办日期能缓则缓、活动规模能压则压、参加人数能减则减。原则上不安排2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线下活动主办方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一周以上报批,50-200人的聚集性活动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批备案后,再报县防控办备案;200人以上的活动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县防控办审批,再向市防控办报备通过后方可举办。严格落实聚集性活动各项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倡导从简举办红白喜事,在餐饮酒店等场所内举办10桌(含)以上的独立空间(宴会厅、包厢等)承办酒店或临时搭建场所的主办方须申请“场所码”,酒店宴会厅等场所要申领“码中码”并严格落实进场扫码,须核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红白喜事的重点场所。
六、加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18岁以上人群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尽快接种加强针,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第四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市实际,自9月14日24时至10月31日24时,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倡导国庆假期前后在本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及跨省出行,提倡本地游、周边游。非必要不前往7日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
二、有7日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来张返张人员,要提前48小时进行远端报备,登记行程信息。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有接待单位的,由接待单位督促其提前报备;无接待单位的,由其预约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督促其报备;探亲访友的,由其亲属、朋友督促其报备。
三、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来张返张人员,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张返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入张人员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无异常的方可离开,核酸检测结果未报告前,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有7日内发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抵张人员,严格报备管控。来自高风险区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来自中风险区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来自低风险区的落实健康监测“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以上),若疫情发生地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对相关低风险区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进入宾馆、酒店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场所码”制度,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与正式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接到各地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酒店等报告,相关单位要立即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人员原地等待,并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七、随时关注自己和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到药店购买“一退两抗一咳”药品人员主动配合药店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抗原自测,抗原结果异常的,马上向社区(村)报告。
八、不信谣、不传谣,日常生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聚集、聚餐,最大限度减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的风险。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完成每周一次或每周两次的全员免费核酸检测,重点人员要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第五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为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加强人员外出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加强国庆假期及前后本单位职工和辖区居民出行管理,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引导职工、居民就地过节,确需外出的,按照“谁管辖、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单位或社区(村)的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坚持从严审批,未经报批同意擅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2、减少外来人员流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社区)、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要采取“打一个电话、发一条信息”的措施,引导拟返回外地人员留在当地过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返回的,须提前三天向目的地社区(村)、酒店报备,并按风险等级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临时留观、“3+2”等措施。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区或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人员来嘉。对滞留在疫情高发省份的人员,劝导暂不返嘉。
3、严防旅游输入风险。暂停与疫情严重省份、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和直辖市区县(市、区、旗)的组团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与疫情严重地区的跨省自驾游、自由行等旅游活动。各景区及文体游乐场所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一周2检”要求,对进入人员做好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
4、强化交通场站和旅途防控。“两站一场”和交通查验点要严把外防输入第一道关口,严格询查旅居史,严格落实落地采、落地控、分类管、闭环运、“3+2”等措施,确保一人不落,管控到位。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落实实名制售检票、查码验证、体温监测、信息登记和旅居史问询等措施。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分散出站,规范设置留观点,加强异常情况处置。增加口罩、消毒液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做好个人防护,对所有乘客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造成交叉感染的,要倒查运输企业管理责任。
5、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限制在国庆假期及前后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办事报备、人人检测”的原则,确需举办3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请示分管市级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市疫防办报备,参加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提倡线上拜节、网络访亲,尽可能减少因走亲访友、家庭聚会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6、加强重点机构和场所疫情防控。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民政、住建、国资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做好本系统重点机构、场所、部位的国庆假期及前后的防控和应急处置。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建筑工地、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场所要加强出入管理,实施定期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体娱乐、景区景点、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限定最大接待量,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和询查旅居史,对所有出入人员一律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排查出的异常人员,立即移交市疫防办管控。因不履行排查、移交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倒查责任。
7、严格核酸检测查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类别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确保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次数。
8、按照“凡门必查,凡人必验”要求,各单位(含经营主体)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对进入本单位人员严格执行“一测一扫三查”(测体温,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雄关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要督促社区、村组加强人员管理,看好门,管好人,对进入小区、村组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查验1周核酸阴性证明,并核查7天行程码,做到不漏一人,不失管一人。对未严格落实相应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倒追相关责任。
对隐瞒行程和疫情有关接触史、不履行报备手续或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后续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政策。
第六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自治区、来宾市关于国庆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责任,减少跨区域流动
请全县居民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继续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继续维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核酸检测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倡议广大居民朋友们国庆假期以及假期前后,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离桂,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和已有本土社会面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确需出行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屯)报告,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形势、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外省(区、市)返武来武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在抵县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造成疫情发生、蔓延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强化交通出行防控,确保安全有序出行
严格落实进站测温、亮码、查行程、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控要求。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做好车辆消杀工作。
三、强化预警监测,严格落实“落地检”
从严落实核酸检测,充分发挥预警作用,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我县在三个高速路口(XX东、XX南、XX北)设置有24小时核酸采样点,请外省(含我区边境八县)返回人员、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达后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请未能落实落地检的来(返)武人员,在抵达XX后12小时内自行就近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或者12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具体的管控要求。
四、强化监管,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民宗局等要加大对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冷链企业、监所、学校、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棋牌室、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的监管排查。自通告之日起全县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健身房、游泳馆、酒吧、足浴按摩店、棋牌室、网吧、宾馆、酒店、民宿等封闭式场所入口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A级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须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核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
五、强化大型聚集性活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程序审批备案并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检测体温及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乡镇、社区(村)要对管辖区域内举办的聚集性聚会、聚餐活动进行登记备案,履行属地乡镇和主管部门报批手续,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六、强化风险管控,从严落实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场所机构人员核酸检测措施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快递、外卖、酒店服务、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风险人群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要求开展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工作,未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的人员,赋健康码黄码。
七、强化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庆节前组织本乡镇、本部门进行一次系统的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桌面推演),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培训到有关工作人员和各村网格员,不断提升疫情防控的业务能力、应急处置水平。国庆节前后继续坚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实战备勤,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指挥到位”。
八、强化宣传,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宣传组加强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卫生安全的宣传,提升广大居民个人健康防护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要求,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防疫氛围,筑牢全民抗疫防线。
九、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到位
强化县、乡(镇)、社区(村)三级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县综合查访组坚持开展明查暗访,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上级关于国庆假期前后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发生或者失控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防控措施自通告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措施。
特此通告。
第七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各位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仍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海港区国庆前后不发生本土规模性疫情,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假期,海港区就做好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居家国庆更欢愉。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尽可能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省出行,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和边境城市。
二、来返区提前报备,未雨绸缪早当先。主动劝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区的家人亲友暂缓来返区。上述人员和省外人员确需来区的,请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需提前48小时通过电话或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进行报备,抵区后主动在交通场站接受“落地双检”,配合属地网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来区后执行“3天两检”人员,第3天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出入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守好各类“小门”,大门才能长治久安。进入各类公共场所需自觉扫“场所码”,入住或进入各类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和经营性密闭场所时,应出具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安全聚会情更长。非必要不举办培训、展会、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需制定风险评估和疫情防控方案,掌握参会人员名单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尽量控制在10人以内,倡导婚丧宴席缓办简办,劝导宾客在参加宴席前48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不邀请省外和有感染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
五、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居安思危谋长远。广大居民应7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从事风险岗位工作的重点人员,应按照本行业、本单位核酸检测频次要求,主动参加定期核酸检测。
六、及时关注防疫政策,国事家事事事关己。做好个人防护并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凡7天内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请及时报备,若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就近到规范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中途全程佩戴口罩。如因瞒报、谎报、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等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坚守,就是护佑。请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卫我们赖以共生的家园,护“大家”就是保“小家”,疫情期间,祝您国庆家庆共欢欣!
第八篇: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广大辖区居民朋友:
国庆假期期间,出行、旅游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随之增大,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辖区居民度过健康、平安、祥和的假期,下高埝社区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尽量减少外出。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出行的,出行前请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不去疫情重点地区及周边区域。倡导周边游,非必要不出市、不出省。
二、加强个人防护。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防控措施,遵循“一米线”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等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个人防护。
三、减少聚集聚会。假期不提倡聚集聚会,特别是大规模聚集。提倡婚丧简办,宴会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人数。
四、外省来铜返铜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建议该类人员抵铜后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以排除路途疫情风险。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是小编精心帮大家整理的国庆期间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精选8篇,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